声明人:陈美英
因为自己有亲情、名利没放下。在邪党的迫害下,做过毁师父的讲法、录音等东西,回想起来真是对不起师父,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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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/1832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