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红艳
家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,背着本人以我的名字写的一切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后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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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2/1832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