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洪梅
由于怕心,在派出所找到我时,不能坚定正念,违心的写了背离大法的“保证书”,内心非常后悔,愧对师尊的慈悲,现严正声明:所有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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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4/1833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