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宗太
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,在任何场所,对任何人说过的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话,还签过“不炼功”的字等一律作废。信师,信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4/1833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