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芳
修炼几年了,这次在恶警的迫害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,事后非常痛苦,今天我要郑重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都作废。好好修炼随师尊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4/1833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