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莲荣
受不法人员欺骗,在“表明自己在家”的东西上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5/1834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