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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武 我是一九九八年八月得法的。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访,被非法抓到看守所迫害,七天后,被非法押回当地看守所。自九九年十月份至零一年先后多次被非法关進多间派出所、看守所、洗脑班。零一年十二月邪悟了,将我所有的大法书交给了街道派出所,并将派出所给我的“交书证明”寄回单位保卫处。今年一月四日,我妻子出事,她的亲属一共十人赶到我家,在他们的威迫下,我没有阻挡他们,致使他们将所有的大法书籍及音像等全部烧掉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走师尊安排的修炼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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