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琼英
2001年8月的一天,我被当地派出所的恶警叫去派出所,在恶警的逼迫下,我配合了邪恶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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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6/1834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