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健
我于 2008年6月30日被迫去参加邪党的庆祝活动,参加演讲。现在正式声明:当时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表示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7/1835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