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花
曾经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也写过“严正声明”,可是在邪恶的再次迫害下,没有用正念来做事,产生怕,又写了“保证”,现声明“保证”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7/1835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