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珍
以前因为怕心把同修送给我的手抄经文烧掉了,犯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罪,现在我知道错了,声明作废。决定从新改过,尽快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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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7/1835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