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云、闫昌素、许弟书
在邪恶残酷迫害下,做了决不该做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所做的对不起师尊、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7/18359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