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瑶
在一次班会时,老师让我们写下“决心书”。我因一时起了怕心就写了,而且每次星期一升血旗的时候,我都举手敬礼。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决心书”和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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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7日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8/183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