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华
在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日,邪恶叫我写“五书”,我不同意,它们就命令别人代我写,又强拽我的手签名、按手印。严正声明:我被逼迫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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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8/183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