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正芬、姜淑英
2002年,在邪恶的威逼下,我错误的将师父经文、录音带烧毁,犯下大罪。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8/183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