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买淑云
99年7月20日以后,我被迫违心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跟随师父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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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8/183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