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泽奇
因被邪恶逼迫,我违心签下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一个大法学员应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8/183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