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汤路通、冯志民
在劳教所内写过的 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之类不符合法的,全部作废。我们要坚修大法到底,尽自己所能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8/183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