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太芳
几年前,我曾写过攻击大法的文章。严正声明: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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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8/183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