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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白虹

    今天,市公安局恶警又强迫我弟弟带我去菜市场,在我7月11号讲真相发光盘的地方照像,说是证据。我头脑不清醒,被强迫照了像。我现在很是后悔,觉的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照的像作废;签的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我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9/1836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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