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启兰
在九九年七二零时,邪党要我写“认识”,其中我写了“保证不去公园炼功”的话,现在认识到了这是对法的不坚定所致。严正声明:该“保证”作废。我决心坚定实修,圆容好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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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9/1836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