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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亚玲 我是97年得法的。大法遭受残酷迫害时,由于怕心重,做了背离大法的事,毁过许多大法资料、师父照片。在此郑重声明:过去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彻底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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