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兰
由于恶警拿搜查证到家進行搜查,在师父的加持下什么也没有搜走,为了让恶警赶紧走,动了人的一念,在他们拿来的记录上签了字,在此声明: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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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0/1837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