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秀荣
我在恶人的强迫下在恶人写的“保证书”上写了自己的名字,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的签名作废。以后我加倍做好证实法的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0/1837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