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桂馨
二零零八年三月份,由于怕心,把大法书及资料烧掉了。声明:自己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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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0/1837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