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巧云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邪恶高压下,曾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在我声明:这些东西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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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0/1837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