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凤珍
我曾说的和写的污蔑大法和师父的话全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0/1837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