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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佩琴 我是98年得法的。几年来一直受当地派出所、邪党政府的干扰、迫害。这次邪党利用“奥运”为由多次到我家。我经不起警察的威胁恐吓,配合了它们的要求(要笔迹、按手印、签名、照相)。声明:我违背大法的所写、所做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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