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花长
我九九年五月份有幸得法,并身心受益。曾经说了“不炼功”的言论。郑重声明:以前所做、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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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2/1839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