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长珍
我在2001年1月18日被邪恶非法绑架迫害,于2001年10月4日回家后,由于怕心,作出烧大法书的行为。声明所有不利于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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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2/1839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