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智勇 我去年因与单位续签合同而做出违反大法的行为,隐瞒了自己修大法。今年,被它们查档案和本地派出所向自己所在单位告密,与它们签过“笔录、保证书”,由单位代写了“放弃修炼大法”等内容的“保证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5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