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国芳
在本单位管委会的逼迫下,在它们事先拟订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它们要身份证和户口本,我也给了。严正声明:配合邪恶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尊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3/183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