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富友、马藏稳、王佩灿
派出所警察伙同公安员到我家骚扰,强迫签字,儿媳代笔签了字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3/183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