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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喜先

    1999年8月6日我被区分局政保科找去,问我“还炼不炼了”,我说“不炼了”;2000年2月17日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回、拘留15天;3月4日我被非法带到派出所,写了“不進京、不上访的保证”;2000年10月27日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,被非法抓到区看守所,警察问:“出去了还去不去天安门?”我回答说:“不去。”严正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4/1840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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