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香琴 我于2000年开始修炼法轮功。2005年2月28日我被中共警察非法抓走,并打断了我的一条腿。我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。在来国外探亲之前,又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坚持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7月30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