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冰
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因学法不精進对法的理解不深,被迫害时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在此我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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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4/184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