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薇
老家派出所来人调查我爸爸“是否炼法轮大法”时,我向来人谎称爸爸“不炼了”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4/184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