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杏娟
在邪恶的迫害下,产生了怕心,写了“保证书”,交了宝书。现声明: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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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4/184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