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戈剑利、戈锋
本人以前被邪恶迫害,在各种记录上所签的名并不是本人的真实想法,特此声明: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4/1840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