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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正翠 在2001年11月份,我受公安局打压,被非法抄家,强迫我在他们的“审问材料”上按手印、签字,逼我与大法“决裂”。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情,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对不起大法,心里痛苦万分,特此声明:以前家人代写的“保证”以及自己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父正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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