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庆华
以前在派出所、拘留所、监狱、法院对邪恶说的违心的话,写的“保证书”、签字等,全都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造下的损失,加紧弥补修炼的不足,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,做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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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6/1841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