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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郝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在市政府门前证实大法时被市邪恶公安局绑架到公安干校,在印有“不在外面炼功、不集会、不去北京上访”的纸上面签过字。还在本地派出所交过一些大法书。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上午十点,在农村发真相资料时,被恶警非法绑架到派出所。三天之后,在一张表格上签过字、印过手印。声明:上述的对法对师不利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信师信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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