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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碧华 我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一九九九年九月份,因怕心,就将一本《转法轮》及一盘炼功磁带交给了当地派出所。警察多次逼我不炼功,并让我在上面签字,我签下了不符合大法的话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8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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