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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彩婷 我61岁。在正法进程中,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了、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回来后深感痛悔,给大法造成很大损失,这都是学法不够造成的。我严正声明在邪恶面前所写所做的一切作废。重新走到正法中来,跟上正法步子,实修到底,挽回对大法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元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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