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殿元
我是2001年被邪恶非法抓進监狱的,于2002年在监狱向邪恶写过“六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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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7/1842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