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欣
我在监狱期间妥协,出卖自己的良心,写的“x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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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7/1842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