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喜庭
派出所警察以给我补被劳教“出门卡”为由,让我填了“表”。在此声明上面写的东西——包括我的名字、手印,全部作废。不承认、不配合旧势力的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8/184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