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有元、李再生
在邪恶暴力威胁下,没有做好一个大法弟子的责任,做了不该做的事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8/184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