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翠英
99年7.20以前得法。迫于邪党压力,让邻居小孩帮我写了最可耻的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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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8/1842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