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继美
“七二零”后,邪党镇压法轮功之时,我在“不让炼法轮功”的邪党的“规定”上签了名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永跟师尊前行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8/18/184283.html